离婚需要咨询哪些问题(离婚一般需要咨询什么问题)

个人学习 31 2023-11-17 19:00:12

离婚的法律咨询知识

1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:未达成离婚协议的;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;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。

2、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。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,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。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“离婚”的,不按离婚处理。

3、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。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《婚姻法》的各条法律规范中,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。

4、离婚案件的法律程序 离婚案件的法律程序包括起诉、应诉、审理、判决和执行等环节。起诉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,并提供相关证据。被告可以进行答辩,并提供自己的证据。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,并做出判决。

5、综上所述,离婚分割财产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。通过律师电话咨询,当事人可以获得专业、便捷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,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。

起诉离婚法官会问什么问题

法律主观:离婚案法官一般会问些以下问题:开庭审理时,由法官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、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。

夫妻二人选择诉讼离婚,在离婚案件开庭时,法官一般会询问以下问题:询问并核对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信息;询问原告的诉讼请求;询问夫妻二人是否同意离婚、离婚的理由以及对于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分割的意见。

法律主观:起诉离婚开庭是法官会问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,对原告、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,会问被告的答辩意见,会问原告、被告双方的辩论意见,法庭辩论终结,会按照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。

之后,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,例如是否同意离婚,理由是什么,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。

离婚官司中法官会问当事人什么问题

1、法律主观:离婚案法官一般会问些以下问题:开庭审理时,由法官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、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。

2、夫妻二人选择诉讼离婚,在离婚案件开庭时,法官一般会询问以下问题:询问并核对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信息;询问原告的诉讼请求;询问夫妻二人是否同意离婚、离婚的理由以及对于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分割的意见。

3、法律主观: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法官会先询问原告、被告、代理人的姓名等身份信息;核对身份信息以后,法官会简单的介绍诉讼权利义务,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,然后就是询问原告的诉讼请求之类的。

4、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、被告双方的姓名,出生年月,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,一般需要自己陈述。

5、根据本离婚律师常年代理婚姻案件的经验,法官主要会向离婚诉讼的原告问如下问题:离婚原、被告双方相识时间、相识方式、婚前交往情况等。

离婚需要咨询哪些问题(离婚一般需要咨询什么问题) 第1张

民政局离婚工作人员会问些什么

1、法律分析:协议离婚,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般会对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查问,若没有问题便会围绕着为什么离婚这个话题展开,核实离婚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愿。

2、法律分析:离婚登记时一般会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,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,并进行笔录,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。对于符合离婚条件情况属实的,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。对于不符合的,会不予发给离婚证。

3、因此,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,工作人员会问双方是否自愿离婚,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否达成一致,财产分割问题是否达成一致,双方是否有债务,且是否已经分割清楚等。

4、您好,工作人员一般会询问离婚原因的。只要您表示夫妻已无感情,双方自愿离婚,一般就可以的。协议离婚需要夫妻针对离婚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,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。

5、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 离婚协议 履行应尽义务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。收费标准:工本费20元。 以上就是对民政局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的解释,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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